•   核心提示:近日,華為公司安排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員工向公司提交請辭自願離職。辭職員工隨後可競聘上崗,工齡重新計算。華為將為不再參加競聘的員工支付賠償費,總金額約10億元。據稱,華為此舉是為了規避將于明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文。
  南方網11月2日報導 “連任正非都要改工號了,我們老員工的卡號、ID都被登出,需要等待重新競聘上崗。”昨日下午,華為員工黃明對記者說。今年9月底開始,華為共計7000多名工作滿8年的老員工,相繼向公司提交請辭自願離職。
  這次大規模的辭職是由華為公司組織安排的,辭職員工隨後即可以競聘上崗,職位和待遇基本不變,唯一的變化就是再次簽署的勞動合同和工齡。全部辭職老員工均可以獲得華為公司支付的賠償,據瞭解總計高達10億元。
  老員工先辭職再競崗
  來自華為員工的消息顯示,華為鼓勵員工辭職的方案9月已獲通過,10月前華為公司先後分批次與老員工私下溝通取得共識,10月開始至11月底實施,必須在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完成。共計將有超過7000名工作超過8年的老員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辭職再競崗”工作。
  按照華為公司的要求,工作滿8年的員工,由個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辭職申請,在達成自願辭職共識之後,再競爭上崗,與公司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工作崗位基本不變,薪酬略有上升。
  老員工辭職之後,這些有著華為最老的工號也將消失,某種程度上體現等級的工號制度取消,所有工號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後,也不再體現員工工作年限長短。
  據華為員工透露,華為總裁任正非、副總裁孫亞芳在內的一批華為創業元老,也將進行“先辭職再競崗”。
  華為的補償方案
  華為多位元員工提供的資訊顯示,此次“先辭職再競崗”時,所有自願離職的員工將獲得華為公司相應的補償,補償方案為“N+1”模式。
  N為在華為工作的年限,打個比方,如果某個華為員工的月工資是5000元;一年的獎金是60000元,平攤給每個月就是5000元的獎金,假如他在華為工作了8年。那麼他得到的最終賠償數額就是10000元(工資+年獎金平攤)乘以“8+1”,計90000元。
  而此次自願辭職的老員工大致分為兩類:自願歸隱的“功臣”和長期在普通崗位的老員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員工已成為“公司的貴族”,坐擁豐厚的期權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進取心”。由於這些老員工的收入相對較高,華為公司為他們辭工支付的賠償費,外界預測總計將超過10億元。
  來自外界的解讀
  即將於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此前即已經引起各方的強烈的爭議。此次華為“先辭職再競崗”,被外界解讀為直接以規避《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文為目的。
  “華為向來宣導員工的危機意識,通過能上能下的機制激勵員工,和7000多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任正非和華為的管理風格矛盾。事實上,這也是越來越多的企業面對《勞動合同法》,必須思考和應對的。”昨日下午,深圳雅而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閻斌分析。
  “這是《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之前出現的一個新問題。”昨日下午,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已經對華為的作法予以關注和研究。
  另據記者瞭解,同在深圳的另外幾家大公司如富士康、中興以及比亞迪表示暫無類似舉動。
  辭職 有人歡喜有人愁
  文員補償最低僅為2萬元,專案經理可獲償16萬
  “剛聽到這個消息時我真的難以接受。”文員李敏說她20歲背井離鄉來到深圳,8年來隻身一人在華為工作。照這個模式計算,做文員的李敏最終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補償金,這個數目對比其他崗位要低得多。
  李敏說,她可以隨心所欲地辭職。“在深圳2000元一個月的工作一大把。我在華為做了8年的文員,很有經驗。如果真要離開華為,不愁找不到2000元的工作。”
  和李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那些手中握有華為股份的管理人員。今年34歲的張偉強已經在華為工作了12年。10多年前,張偉強懷揣“淘金夢”來到深圳,他先在廣東一知名電子企業工作,後跳槽華為。12年後,張偉強已是華為某部門的一個小組長,相當於“專案經理”的角色。
  “混了12年,華為給了我十幾萬的股份。”改工號後,張偉強可以獲得大約16萬元的賠償。
  王甯是華為某三級部門的主管。按他屬下的話說,他手中握有華為“特別多”的股票。30萬左右的股票,加上獎金、工資,王寧一年有50萬元左右的收入。“這樣的價錢是別的企業給不起的。”王寧擔心如果哪一天華為動真的炒掉了自己,他到哪里去找那麼高工資的工作?(文中員工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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