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因被女僱主「屈」偷竊令她未獲續約,以手機偷拍女僱主和情夫在寓所幽會的影片,繼而製成光碟向僱主勒索五萬元。涉案菲傭承認控罪,昨被判囚二十個月。法官判刑時引用加拿大案例,形容勒索案是既醜陋又嚴重的罪行,行為如同精神上企圖謀殺他人的靈魂。
  菲籍被告ElumbaringElmaLabisig(三十五歲),早前承認一項勒索罪,案件昨日判刑。法官陳慶偉判刑時強調勒索屬嚴重罪行,必須重判以收阻嚇犯罪者重犯之效。惟法官考慮到被告非持續性索款五萬元,同時案情不涉及黑社會威嚇的元素,加上被告身世坎坷,遂酌量減判。

  被告判刑時情緒激動,不斷拭淚飲泣。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出生農村家庭,○三年與丈夫離婚,其後為養育女兒和家人隻身來港打工。犯案只因一時衝動,現時已極度後悔,感到自己喪失在香港建立的一切,包括日後來港工作的機會,望予法官能予以輕判。

  案情指,今年八月一日被告通知女事主她拍下一隻光碟,內容是X和情夫在家中相會,片段中X只身穿內衣褲。被告隨後要求X把五萬元存入指定銀行戶口,否則便會把光碟寄給事主丈夫,X報警求助,迅即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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