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超級市場由今天起不再提供免費膠袋。
    全港有二百多家分店的百佳超級市場,今日起不會主動派發免費膠袋,只會在顧客要求時,才派發可透過生物分解的膠袋,但店員會呼籲顧客,每個膠袋捐出兩毫,用作環保用途。但百佳無意減價,另外數間連鎖超市無計劃採取同類做法。
  百佳表示,今日起會全線停用旗下的購物膠袋,改用不印有超市名稱、可生物分解的新膠袋。如果顧客無需膠袋,就會獲得積分回贈,藉此鼓勵市民自備購物袋。百佳又會推出一系列不同大小的環保購物袋,讓顧客購買;至於聖誕節及新年期間,則會改用可循環再造的花紙,以鼓勵顧客減少禮物包裝。

  百佳董事總經理簡力宏承諾,超市會致力減少派發膠袋的數目,預計每年可少用五千萬個膠袋,到○九年,派發膠袋的數目將比○五年減少一億六千萬個,減幅達五成。

  簡力宏預計,停派膠袋後可降低成本,但拒絕透露具體數字,又指不考慮減價回饋顧客。他表示,措施旨在培育市民環保概念,改變消費習慣。

  向百佳提供膠袋的供應商指,百佳每日派發二十萬個膠袋,每年成本約七百萬元。至於大型連鎖超市惠康、吉之島、華潤萬家和city super表示,暫不跟隨百佳做法,但惠康會考慮增加無膠袋日,支持環保。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若超市因不主動派發膠袋下,可降低成本,應將成本得益回饋消費者。她提議,超市可以考慮一些回饋市民的方法,例如市民大量購物時,而不取一個膠袋,超市可向消費者提供一些優惠,讓消費者覺得參與這個環保活動時,他們亦有得益。

  劉燕卿又指,百佳的新措施是朝向環保踏出一步,但這項計劃屬於自願性質,故成效要較長時間才可見到。她又希望百佳可提高透明度,讓市民知道所得款項會用在哪裏。

  發起無膠袋日的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對百佳的新措施表示歡迎,因為百佳本來每月只有一日不派發膠袋,但現時則增至每日也不派膠袋。但他擔心,新措施只以勸喻形式徵收膠袋費,並非硬性規定,與「無膠袋日」並無分別,加上每個膠袋只徵收兩毫,較「無膠袋日」每個膠袋五毫的收費低,即使市民用兩個膠袋都只收四毫,故影響措施

  成效。他預計新措施只能減少一至兩成使用量,但最重要是令市民改變生活習慣,自備及重用購物袋。

  何漢威又認為,雖然新措施的具體內容未必最有效,但百佳已盡了企業責任,是減少廢物和浪費的好開始,市民亦不會因為免費,而不節制地使用膠袋,由此養成使用環保購物袋的習慣。他希望政府和商界做多些相關工作,減少浪費。

  「無膠袋日」由去年四月十五日開始,由環保團體邀請連鎖超級市場及商店,呼籲顧客不要取膠袋,若有人要求膠袋,希望每個膠袋捐出五毫,作為慈善用途。環保署擬最快明年底實施購物膠袋環保費,屆時全港連鎖超市、藥房及便利店等二千間商店,不可免費派發膠袋,並每個徵收五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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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場女勒索高官表證成立 (星島) 11月 15日 星期四 05:30AM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涉勒索政府高官五十萬元「掟煲費」的卡拉OK女郎,昨被裁定
兩項勒索罪表證成立,並隨即自辯指,她上班不足一星期,便獲指派招呼X先生,
兩人僅交談了三分鐘,便一同到時鐘酒店性交,之後兩人來往甚密,今年元旦日早
上X先生是金寶城首名光顧的客人,並向她說「妳已是我的女人,今天又是新年,
我不想妳和別人有性行為,所以我向太太假稱要參加政府新年酒會,特意來陪妳。」

  在旺角 一間卡拉OK夜總會任職的被告許榮(三十六歲),昨被裁定兩項勒
索罪名表證成立。

  帶返政府辦公室做愛

  被告辯稱,自去年十月底招呼X先生後,他於十一月二日周六早上邀請她在洲
際酒店食自助午餐,之後兩人返回夜總會樓上的時鐘酒店,X當日更「買了我兩個
小時,每小時三百九十元。」自此二人來往頻密。

  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她生日前兩天,X送她一枚鑽石戒指連同生日卡,還替
她戴上時說「妳以後要做我的女人,我要向妳坦白,我並非四十二歲,我已婚,有
妻子及兩子。」去年十二月八日,X趁妻子前往印度 公幹,偕她到廣州遊玩三
日兩夜,還與她定下一年五十萬元的儲蓄計畫,又怕她亂花錢,要收起她的銀行提
款卡。

  被告表示,聖誕節前的一個周末早上,X駕車帶她回政府辦公室,用公司四張
紙印有部門項目內容的環保紙教她英文,又指自己在大嶼山 買入價值一千二百
萬元的別墅。其後二人在房間內做愛,她還替X口交。

  形容妻子「身材很差」

  X完事後又開啟電腦,讓她觀看X與妻赴英以及她和X去廣州的相片,X更形容妻
子「身材很差」及患有十多年肝病。被告稱,X在去年底升職,獲政府分配巿值五
千萬、有四房兩廳的宿舍居住,並在新居供奉了觀音及母親的靈位,還要求她假扮
他工作上認識的一名湖北人之胞妹,藉覑來港度歲而入住X的新居,拜一拜觀音,
但遭她以擔心X太太揭發而拒絕。

  被告在警方警誡錄影帶中指,當X先生知道她懷有身孕後,即叫她去墮胎,之
後被告「在家鄉湖北用二百元買了墮胎藥食,但半個月以來都一直流血」,並要輸
血,還遭她媽媽知道趕走她,她只好在武漢酒店住了四天。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六
二四──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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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paonews.com/20071115/gga1.htm 2007年11月15日

【明報專訊】乘客量每天超過250萬人次的地鐵,淪為狂徒偷拍的「色情樂園」;本報記者發現起碼30名女士,不幸遭多名狂徒偷拍裙底照,照片被放在一個有逾9萬會員的網上論壇區,供瀏覽「討論」,嚴重侵犯女性私隱。

事件帶出現時公開張貼偷拍裙底照「無王管」的法律漏洞,立法會議員張文光促當局考慮修例堵塞漏洞,地鐵則表示,鼓勵女乘客遇到不法行為或滋擾時,應在安全情下舉報,地鐵站職員會提供協助及通知警方跟進。

數年前本港曾出現「制服狩獵人」網站,以收取會員費方式,上載在地鐵、泳池、時裝店更衣室偷拍的裙底或更衣照。雖然網站後來關閉,但記者發現在地鐵站的偷拍潮並未止息,近月更變本加厲。

逾9萬會員 每天貼新偷拍照

有女讀者投訴,在一個網上論壇發現除了有中、港、日色情照片外,幾乎每天都有人張貼在地鐵內偷拍的女乘客裙底春光照,她批評有辱女性尊嚴,曾與貼相者在網上展開罵戰,結果她反被取消網站會員資格。

記者查探發現,該網站並無收取會員費,但相信逾9萬名會員中,至少有4至5人經常作偷拍活動,把在地鐵、街頭、百貨公司攝得的女士裙底照片,以「少女X」、「牛妹」等系列不斷張貼刊出,受害女性料逾30人。由於部分屬「連環照」,相信女性是被跟蹤偷拍,至少一名帶課本的年輕女受害人相信是女學生,偷拍地點多為地鐵的扶手電梯。

女會員抨擊辱女性 遭取消會員資格

另外,亦有會員在論壇轉載其他網站的偷拍照片,包括偷拍一名女泳客在淺水灣露天身的照片,同樣疑侵犯私隱。但由於以上偷拍照片全沒有「露點」,加上進入網站時已有聲明警告未足18歲者不得進入,熟悉法律人士指難以用《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追究張貼偷拍照片人士。

無露點網上有警告不違法

警方昨指出,需要時間才能就偷拍事件作回應,但據警方數字,單在去年便有逾160人涉嫌在公眾地方偷拍而被捕,即平均兩日便有一人被捕。警方消息補充,鑑於地鐵內不時有偷拍或非禮事件發生,現時地鐵警區的便衣特遣隊,會在繁忙時間於地鐵站車廂或月台內監視可疑人等,以往亦曾成功拘捕不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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